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会员登录 |
 
入会须知

会员

一、 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环保事业,遵守法纪,以身作则,志愿奉献,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拥护本协会章程,具备参加公益活动的基本条件、技能和素质;

3、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单位,必须是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是本区域内同行业中污染治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

4、参与环保,志愿奉献。团体会员每年策划组织或参加两次以上在社会有影响的大型环保公益活动;个人会员参加环保志愿活动全年累积48小时以上,有参加环保志愿活动记录。实行星级表奖制度。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登记表;

2、个人会员经秘书长批准通过,发给会员证(或在协会网站公布);团体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发给团体会员证书(或在协会网站公布)。

四、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获得环保义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的机会;

5有了解参与志愿服务的价值及成效的权利;

6、对本协会的工作给予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其它公益活动;

5、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讯。

6、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证书)。如果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  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的名誉从事任何违法或谋求私利的活动,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是理事的会员除名,应报会员代表大会备案。